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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1章:明未央

听着这位周树人先生的讲解,宋杰突然就对穆家怀有一种崇高的敬意,像穆栓奎这种以最民众化的方式来得民心的企业家已经不多了。

跟周树人先生聊了一会有关于穆家的一些事后,周树人就记起自己突然有点事,然后就先走了,并且跟宋杰互相留了电话号码。

这个周树人先生本来只是宋杰来青海,旅途当中的一个匆匆过客,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,这个周树人先生却是成为了他日后破解天地大劫时的一个关键点,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。

从方才周树人先生的话中,宋杰可以得出,这座大楼,非s县的民众,是不允许随便进入的,必须公司要有人下来登记之后才能带进去。

没办法,李青衣就打电话给了她的闺蜜,问这即将成为穆家媳妇的女人到底在不在公司。

结果,不到两分钟后,李青衣的好闺蜜就下来了。这速度,不是一般的快啊。

这位即将成为穆家媳妇的女人名叫明未央,一个很诗情画意的名字。

关于明未央的名字,宋杰在火车上听李青衣说起过,明未央出生在长安城的未央区,以地方名字为名,不过在这两个字当中,却是含有更为深刻的意义。

未央二字,意为还未停止,表示延续,这其中就有一个关于明未央的父母之间的故事。

明未央的父母非常相爱,但是明未央的母亲却在生完明未央之后,难产而死,明未央的父亲伤心欲绝。

不过看到婴儿时的明未央冲他一笑,他就想起了明未央母亲的笑容,他想着明未央可能就是她母亲让她的爱得以延续,于是明未央的父亲便给明未央取了这样一个名字,一语双关。

明未央是那种特别会体贴别人的女人,不过她却特别的有主见,而且看人贼准,一旦认准就会善不罢休,穆栓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

她在穆栓奎最落魄的时候就待在穆栓奎的身边,没有因为任何事情而离开他,所以后来,她的付出也得到了回报,明未央很满足,但是却不是为了穆家的钱,而是满足于自己的男人。

“未央,好久不见!”李青衣冲明未央招招手,然后互相拥抱了一下,算是好姐妹许久不见,互相想念彼此之间的一种亲密。

“青衣,这么久没见,有没有想我啊?”明未央一副甜蜜蜜的样子看着李青衣,满满的都是幸福的感觉。

“未央,你别这样,旁边还有人看着呢!”李青衣将明未央慢慢的推开,示意后面还有一个人呢。

明未央出来的时候光想着她的好闺蜜李青衣,完全忽视了宋杰的存在,当她回过头看见宋杰后,才冲宋杰笑了笑说:“哎呀,宋老板,好久不见!”

“你是叫明未央是吧,好久不见,不过我想现在恐怕得改口叫您穆太太了吧!”宋杰也冲明未央打了一个招呼。

明未央浅笑,对于宋杰所说的的称呼,他不可否认,明天她就要跟她的男人穆栓奎步入婚姻的殿堂了,所以现在她接到别人对她婚姻的美好祝福,她都会欣然接受。

“让你们在这站着也不是个事,咱们上楼吧,上去再说。”

明未央将宋杰带到了董事长办公室里面,这个办公室本来是穆栓奎的,可是明天是穆栓奎和明未央两个人的婚礼,所以明未央今天并没有来上班,而是去准备明天结婚的事情了,只留下明未央一个人在这看管公司。

明未央给宋杰他们两个人倒了一杯水,然后问:“你们是怎么从西宁找到这里来?”

闻言,喝了一口水的李青衣放下水杯说道:“嗨,快别提了,来你们家这一趟,差点都要赶上西天取经了,一路上那简直是危险重重啊!”

“哦,有这么夸张?”

“当然!”

李青衣给明未央把他们来s县路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讲给了明未央听,完了之后听的明未央是心里面跌宕起伏啊,这故事简直比看小说还精彩。不过当她听到李青衣说到宋杰的英勇事件时,却是让明未央多看了宋杰一眼。

没想到,这个长安城典当行的小老板,竟然还有这种绿林好汉的本事,实在是难得啊。

明未央和李青衣两个好姐妹聊的兴起,依然是把宋杰落到一边,无聊的宋杰只能是东转转西瞅瞅,这董事长办公室里面倒是隔着不少好东西,就办公桌上面放置的那个清华笔筒,都是一件货真价实的元青花,价值在百万以上。

除此之外,在墙壁上还挂着一副《茅屋为秋风所破歌》的行书字帖,来自于现代国学大师,当今文坛第一书画大家郑其昌的手笔。

郑老师书法作品有一种超脱世俗的特点,就好像是人世间的一条游龙,无比的缥缈,这种感觉就在这副字帖当中展现的玲离尽致。

至于这首诗歌,乃是唐代诗人,人称“诗圣”的杜甫的一首事。

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,风雨不动安如山!

如此忧国忧民之作,一时传颂,流传千古。

这副书法作品被表了起来,边框都是用上好的松木雕刻而成,光是制作一个这个边框,就足以让一般人汗颜,毕竟这副书法表下来,可是要话费数十万的,再加上郑老师作品的市场价值,这副作品每个三十几万根本别想搞到。

除了这些之外,办公室里面还放着几块很是精巧的根雕,上面放着几块牦牛头骨,都是一些洗干净的东西,用来把玩。

本来像牦牛头骨和羚羊头骨工艺品都是用来挂在办公室,家里作为装饰品装饰家居的,是一种身份、地位和权力的象征。牛角象征着好运和财富,又象征着正义、坚韧不拔的精神,所以一般的有钱人家里或者在办公室的墙上都得挂一个头骨。

而只有像穆栓奎这种地地道道的农村娃才不会去讲究这些,他纯粹只是觉得好奇,见别的大老板没事就整两块牦牛骨把玩,他也就效仿那些成功人士和老板,弄了两块牦牛头骨冲面子,实际上他屁都不懂。

虽然不懂,但是这个依然掩饰不了穆栓奎是土豪的事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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